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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及个人入会须知
◆ 入会资格
1、除外国独资企业外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型企业,自然人;
2、企业经营者或自然人必须是重合同、守信用、有良好的道德行为;
3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;
4、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,还本付息能力和债务偿还能力较强;
5、依法连续经营半年以上,上年度不亏损,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民事经济纠纷;
6、在协议银行开立帐户;
7、达到规定的信用等级标准;
8、承认本公司章程并认缴会费。
◆ 申请入会个人需提供以下材料
1、身份证复印件;
2、个人简历;
3、家庭成员资料表;
4、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情况;
5、个人资产及债务情况报告;
6、个人及家庭年收入情况;
7、个人工作证明;
8、其它需提供的材料。
◆ 申请入会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
1、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;
2、法人代码证书(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;
3、开户许可证(复印件);
4、法人代表身份证(复印件);
5、法人代表简历;
6、企业简介(包括历史沿革、技术状况、生产能力、负债等情况);
7、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;
8、其它需提供的材料。
◆
担保公司只为会员符合条件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,担保公司为会员提供下列服务:
1、为会员融通资金和开展业务提供担保推介服务;
2、为会员提供资信评定、资产评估、会计审计等社会中介服务;
3、为会员提供政策法规、科技创新、国际合作等信息咨询服务;
4、为会员提供担保配套服务;
5、本网站的部分(免费)及全部(收费)服务
◆ 会员须知
1、会员须受“会员协议”的约束。
2、会员每年年审一次。不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者,取消会员资格。
3、“会员协议”解释权归华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。
5、组织开展银行、担保及企业合作与发展的学术研讨及经验交流活动;
6、有关行业发展的其它服务活动。
◆ 会员单位享有的权利和义务:
权利
1、参加本会的活动;
2、同等条件下,有获得本会推介担保及其它服务的优先权;
3、有权享受本会担保推介条件下的担保费率优惠,并拒绝担保合同以外的任何附加条件;
4、有权向本会咨询担保及其它业务的有关情况;
5、有权向本会反映、举报与担保有关的情况和问题;
6、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7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8、享受本会的企业信息化服务
义务
1、执行本会的决议;
2、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3、按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及有关证明文件,并保证其真实性、合法性;在担保期间,协助担保公司进行保后检查,并提供相关材料;
按要求对被担保贷款实施反担保措施;
4、按规定缴纳会费,每个企业会员会费为2000元/年,个人会员会费为600元/年;
5、保守本会秘密;
6、向本会反映情况。
◆ 有下列情形,担保公司将终止担保业务:
1、不按规定交纳风险保证金的;
2、不按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的;
3、逾期债务关系尚未解除的;
4、有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民事经济纠纷的;
5、有违反法律、法规行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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